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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方面42条 西安“真金白银”支持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4-10-12 08:57 mk体育资讯 作者:小编
     2024年1月,西安市政府官网对外发布《西安市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9方面42条 西安“真金白银”支持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

  2024年1月,西安市政府官网对外发布《西安市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确定从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等方面,着力加快推动西安文旅体产业集聚发展、迭代升级。由此,西安明确了文旅体融合发展的发力方向和具体措施。

  2024年10月11日,西安市政府官网发布《西安市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某种意义上,这意味着年初发布的“若干措施”有了清晰化、明确化、规范化的支持,共涉及9个方面42项“真金白银”的支持。

  支持规上企业加快发展。对年营收首次突破5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文化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营收超过3000万元、1亿元、3亿元、10亿元、30亿元且同比增长50%以上的文化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25万元、40万元、6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比增长25%或连续两年同比增长15%以上的文化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6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营收1000万元至3000万元且连续两年同比增长20%以上的文化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年营收超过3000万元、1亿元、3亿元、10亿元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旅游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年营收较上年度增加300万元以上的体育服务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首次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全国成长性文化企业30强”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再次入选的给予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世界500强文旅企业,全国30强文化企业、20强旅游企业在西安市新注册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并出台相应奖励政策。对当年引进文化产业项目且满足一定条件的,给予招商主体相应的一次性奖励。

  加快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对企业利用新技术或购置设备对印刷设备制造、乐器和节庆用品制造等传统文化制造业改造升级、扩容增效的,根据投资建设规模、新技术应用程度等,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30%、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企业投资建设智能视听、娱乐用无人机、可穿戴智能设备等先进文化制造业项目的,根据投资规模、带动能力、预期收益等,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20%、最高2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企业投资建设文化与旅游、科技、会展、体育、农业、工业、教育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项目的,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20%、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加快旅游业提质扩容。支持西安市旅行社推出品质化、定制化、个性化产品和服务,对年营收超过1亿元且营收和增速排名全市前五的旅行社,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高品质酒店新建改造提升,对新评定的五星级酒店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四星级以上酒店改造提升项目,按照实际投资的1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项目补贴。

  支持博物馆建设提升。对西安市新建且备案的博物馆,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40%的标准,给予单体博物馆最高30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新评定为国家一级、二级、三级博物馆的,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博物馆数字化、智慧化建设,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40%的标准,给予单体博物馆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入选国家十大精品陈列展览、陈列精品项目或教育项目优秀案例,以及省级优秀展览或教育项目优秀案例的博物馆,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的一次性奖励。

  对新评定的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项目,分别给予运营主体100万元、20万元、20万元一次性项目补助。对新评定的省级体育服务综合体,给予运营主体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的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给予运营主体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优化文旅体企业结构。对新落户的线上旅行社、互联网媒体、演出经纪、赛事运营、票务平台等国内头部企业,年营收超过2000万元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投资建设文化产业聚集区或改造提升原有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根据项目发展定位、建设规模、实施进度等综合评定后,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额20%、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集聚类基地),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市内各类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根据入区规上文化企业数量、当年营收贡献等综合评定后给予相应一次性奖励。对企业利用旧厂区、旧商业区等改造建设文创设计园区的,根据建设规模、容量、实施进度、预期收益等,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20%、最高200万元一次性补助。

  支持景区度假区运营企业发展。对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别给予运营企业不超过5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项目补助。对新评定的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区,以及4A级旅游景区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区,分别给予运营企业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项目补助。

  鼓励体育产业园区建设,对新入驻体育产业园区的体育企业或社会组织,每年给予不超过其年租金30%、最高5万元房租补贴。入驻体育企业年营收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文体设施社会化运营。对承担各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社会化运营的企业,年度营收达到500万元且较上一年度增长20%以上的,当年给予最高100万元运营补助;对年度营收达到500万元以上且较上一年度增长30%以上的,给予运营团队10万元奖励;对业绩突出的运营团队负责人,优先推荐参加西安市人才评定。

  支持公共文化场馆设备更新。对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和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实施新建馆舍、提升改造、设备更新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按照总投资额的10%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各类公共文化设施面向社会公众免费或低收费(票价10元及以下)开放。年开放时间超过220天且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的分别给予15万元、8万元运行补贴。

  支持传统媒体依托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加快跨媒体、多元化经营,做大做强传媒主业,着力增强市场盈利能力。对全媒体建设项目,按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30%、最高200万元一次性项目补助。

  提高微短剧创作水平。西安市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创制的网络微短剧,通过备案审查并在主要视频网站播出,平台分账收入达到3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第一出品方每部作品5万元、1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

  鼓励西安特色微短剧生产。支持企业拍摄制作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展示西安元素、讲述西安故事的微短剧,在央视首播的,给予每部作品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入选国家广电总局优秀微短剧的,给予每部作品2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对企业投资发展网络视听、数字传媒、数字藏品等新业态的,根据业态情况、实施进度、预期收益等,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30%、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企业应用数字化技术改造提升广告会展、文创设计、文旅演艺、印包发行等原有传统文化产业的,根据技术含量、实施进度、预期收益等,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30%、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企业投资发展数字文化消费新体验新场景的,根据技术创新程度、创意含量、实施进度、预期收益等,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20%、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大力发展XR文旅产业链。支持XR产业链主企业探索构建全国性的XR电影院线体系,建设XR内容生产基地,创作高质量的XR电影作品,推动XR影片进入全国院线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建设西安市文化资源数据库,推动文物、文旅景区等资源的数字化和资产化,对重点依托帝陵、大遗址、博物馆、历史景区、红色文化等资源,打造具有地方特色与文化底蕴的沉浸式XR应用场景项目,根据技术创新程度、创意含量、实施进度、预期收益等,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20%、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支持营业性演出发展。对在西安市举办演唱会的主办单位(纳税关系在西安市的企业),根据单场售票人数及售票收入,进行单场奖补。

  提升演艺演出效益。对西安市正常运营满一年的剧院剧场,依据年度自办或承接演出场次和高质量演出活动数量,按照其演出票房的10%给予补贴,单个剧场补贴不超过150万元(对市级投资建设或已享受市级事业费补贴及运营补贴的企业、旅游演艺剧场不享受本政策)。对新开演且运营满一年的旅游演艺单位,每季度演出满60场次的,补助80万元,超出部分每场补助5000元,累计不超过150万元(常态化运营满2年以上的演艺项目,不享受本政策)。

  鼓励举办高水平赛事。对承办或协办国际级、国家级体育赛事的区县、开发区,按照实际投入资金的20%,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经费扶持。对举办自主品牌国际国内体育赛事的区县、开发区,按照实际投入资金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办赛经费扶持。对企业投资建设电竞赛事场馆和电竞训练、交流中心的,根据建设规模、建设进度、预期收益等,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20%、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企业在西安市举办大型电竞赛事的,根据赛事品牌影响力和营收,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赛事补助。对在西安设立总部的电竞研发、赛事运营、电竞媒体等行业领军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鼓励研学机构进行产品创新,对入选国家级、省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或研学线路推荐名录的,分别给予开发主体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接待研学游客超过10万人次且列入西安市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名单的旅游景区,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入选国家级、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博物馆,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博物馆,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文旅+文博”提升体验。对在重点时段举办精品主题展览、开发夜游项目、延长开放时间的博物馆,根据运营成本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体博物馆奖励最高不超过60万元。鼓励博物馆研发、销售文创产品,对文创产品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以上的博物馆,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鼓励具备条件的乡村发展咖啡、文创、“村晚”“村超”等新业态。对新评定的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镇(村)、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给予重点镇50万元、重点村30万元、省级示范村15万元一次性项目补助。

  将工业旅游纳入全市旅游营销重点内容,支持工业企业参加文创设计、旅游商品比赛。对新评定的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给予创建企业2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适时发放西安文旅体消费券,持续释放消费潜能。

  推动文艺生产创新创优。支持文学、影视、舞台剧、音乐、美术等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及成果创新转化,根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补助(影视作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获得省级以上文艺类奖项或在高平台演出播出、入选国家部委巡演展演活动的优秀文艺作品,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市属文艺院团获得当年国家(省)艺术基金资助和中、省资金奖励的剧目,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市财政给予1∶1配套补助。

  提升惠民演出服务效能。创新文化惠民演出供给方式和组织形式,对考核优秀、合格的演出场次,每场分别给予1.5万元、1.2万元补贴。鼓励市属文艺院团、剧院剧场在重点时段开展免费公益性演出活动,依据演出规模、观众评价、实际成本等,给予每场2万元至6万元的公益性演出补贴。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任婷

  陕西省社科院文化旅游研究中心主任张燕介绍,今年1月,西安市出台《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是推动西安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性安排,此次发布的《西安市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则与其一脉相承,是对若干措施的进一步深化、细化和具体化,在各个方面都提出了具体的发展重点和方向。

  张燕提出,此次出台的政策是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和落实,也是对西安文旅体一体化融合发展的具体指导和详细安排,“政府将文旅体一体谋划,以旅游产业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消费升级,整合优质资源,实现多元融合发展。”

  张燕表示,这份文件明确了各级政府、文旅体各行业以及相关企业的具体奖励办法、补贴金额、量化标准,具化了财政、金融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各项激励措施,标明了责任单位,做到精准服务,以“真金白银”让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享受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同时拉动量化考核,促使文旅体深度融合发展的美好愿景落到实处。

  “当前陕西正着力打造万亿级文化旅游产业,这一目标的达成则需要持续扩大消费,畅通内外循环,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张燕说,面对全省的宏观政策指引,西安针对地方发展特色、瞄准个体薄弱环节,推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西安作为十三朝古都,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在文旅融合方面已经走到了全国前列。与此同时,近年来西安新建了多个大型体育场馆,并成功举办十四运,场地设施等资源优势,此番支持政策的提出,将进一步推动文旅融合迈向多元化发展。

  从一票难求的陕西历史博物馆到场场爆满的《长恨歌》演出,文件中的支持政策关注消费者实际需求,提出了支持博物馆建设提升、支持文旅演艺发展等多项具体奖补方案;针对方兴未艾但市场广阔的微短剧行业,文件也要求择优汰劣,为微短剧市场提供正确指引;同时提出进一步完善数字化发展,使文旅游览体验更加形象化趣味化。

  张燕表示,该文件中提出的多条细则都直击相关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和发展痛点。“当前西安存在部分文化产业具有单一性,文件第6点提出,加快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对企业投资建设文化与旅游、科技、会展、体育、农业、工业、教育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项目的,根据创新程度、文化含量、实施进度、预期收益等给予补助。这一政策将很大程度上推动文化产业从单一化发展转向深度融合,推动可持续发展。”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白仲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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